逆光
发表于 2011-12-6 09:05:43
看来得经常发言了
佳能_刺猬
发表于 2011-12-6 11:22:07
支持 既然来了就好好学习交流 既然不交流了那就是打算走的 连自己出去都懒得动 所以支持群主
快门儿_俊
发表于 2011-12-6 11:56:20
摄影菜鸟,论坛新人,求添加
谈笑
发表于 2011-12-6 15:38:17
坚决支持!{:soso_e100:}
枫丹白露
发表于 2011-12-10 10:24:41
2-Feb 发表于 2010-11-19 16:47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踢人多不好听,应该用“劝退”,应该欢迎这部分弟兄有空再回来坐坐。不管怎么说,这部分弟兄的加入也给论坛 ...
有道理!
刚出壳的菜鸟
发表于 2011-12-15 02:47:05
还是温柔点好
小新
发表于 2011-12-15 14:12:56
支持,我本来想说连续三个月没有动静,这个人就可能要劝退了;但是口水牛牛说的也在道理,有的人喜欢上QQ,有的人喜欢上论坛。但是应该都不会超过三个月都不来的吧。。。
太阳雨
发表于 2011-12-20 17:42:14
支持 流水不腐
顺顺
发表于 2011-12-20 20:21:15
默克 发表于 2011-11-24 22:5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严重支持!注意分寸!以捣乱、违规、乱发广告、色情图片者为主要T对象!
同意哦
桂花蜜枣
发表于 2011-12-21 08:57:12
众人拾柴火焰高、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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